惠州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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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搜博网
  • 2023-09-2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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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的申报工作,制定以下详细指南。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惠州市依法注册登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查询),不存在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且申报项目需为已建设完成或在相关系统已提交资料。

    二、支持方向及标准

    本次申报涵盖多个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 新设企业奖励:针对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设立的达到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电商公司、大型零售法人或独立法人企业,根据其销售额或零售额给予相应比例的奖励。
    • 增长企业奖励:对2022年度销售额或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实现增长的批发零售企业,根据其增量给予奖励。
    • 信息泵技术应用奖励:支持企业应用信息泵技术提升数据智能采集水平,给予一定补贴。
    • 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改造提升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
    •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奖励:支持城乡便民生活圈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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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奖励: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优化整合资源,给予奖励。
    •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奖励:对纳入广东省商务领域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给予支持。
    • 零售设施智慧化建设奖励:支持零售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给予项目投资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 县域消费枢纽项目奖励:对县域地区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物流等项目给予奖励。
    • 特色消费节品牌专项培育奖励:支持本市特色消费节品牌专项培育工作,给予奖励。

    各支持方向的具体条件、奖补标准和支持时间请参照指南详细规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资金申请表、申报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证明材料。同时,根据申报的具体项目类型,还需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报告、费用投入证明、现场照片、项目评定资质材料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彩色扫描上传。

    四、办理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初审和提交材料三个环节:

    1. 网上申报:企业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项目申报。
    2. 初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并核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 提交材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后,填写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并附上正式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局市场科。
    电话:18067918499(展位预定/会刊/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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