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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的申报工作,制定以下详细指南。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惠州市依法注册登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查询),不存在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且申报项目需为已建设完成或在相关系统已提交资料。
二、支持方向及标准
本次申报涵盖多个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各支持方向的具体条件、奖补标准和支持时间请参照指南详细规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资金申请表、申报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证明材料。同时,根据申报的具体项目类型,还需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报告、费用投入证明、现场照片、项目评定资质材料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彩色扫描上传。
四、办理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初审和提交材料三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