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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8月1日发布《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计价、收取,并从8月12日起实施。然而,南都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场所并未按规定执行。例如,“小猪胖胖”充电桩在番禺区荔园地产中心附近未区分电费与服务费,而是按功率和时间打包收费;同一品牌在越秀区五羊华轩小区的收费标准更高,且同样未分项计价。天河区的“驴充充”“好易点充”品牌也存在类似情况。
不同品牌的充电设施在同一地点的收费差异较大。以越秀区富力·东堤湾小区为例,一处将电费与服务费分开计价,合计0.5元/小时;另一处则按功率细分收费,最便宜为0.4元/小时,最贵达2元/小时。市民对此反应不一,有人认为新规有助于明晰费用,减少纠纷,但也有市民表示充电价格依然偏高,甚至担心分开计价后总费用反而增加。部分企业客服表示尚未调整收费模式,仍在商讨对策。
《通知》第四条明确住宅小区共有部位设置的充电设施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广州已有3100多个物业小区建成符合消防要求的充电设施。恒大金碧华府小区的“猛犸充电”设施由物业引入,但物业称未收租金,仅结算电费。五羊华轩小区则通过提高电费方式获取公共收益,用于小区翻新。富力·东堤湾小区物业对充电收入进行抽成,纳入公共收益并定期公示。有业主反映充电费用偏高,部分地区达到0.5元/小时,而其他区域如芳村仅为0.2元/小时,还存在占位费等附加收费。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指出,《通知》有助于规范收费乱象,降低群众使用成本,减少入户充电现象,从而提升安全水平。同时,当前广州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仍滞后,全市已建成的集中充电场所不足1万处,缺口多达3万处。市消委会建议加快推进建设,力争既有小区和新建住宅100%配备集中充电设施。市民呼吁运营商完善地图信息,方便查找充电桩,避免因找不到充电设施而入户充电,进一步提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