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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该政策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招投标机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振企业信心以及推动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旨在为民营企业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在激发民间投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三个三”机制,包括梳理三张项目推介清单(重大工程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项目),明确“3个70%”的要素保障政策(省产业基金、用地安排、能耗支持各不低于70%),并建立问题解决、定点联系和调度推进三项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民营企业投资意愿和能力。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浙江将从源头预防涉企执法风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一件事”集成监管、“执法扰企”数字监督模型等举措,推广“首违不罚”“简案快办”“三书同达”等柔性执法模式。同时,加快制定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推动涉企优惠政策清单化管理,并持续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专项行动,确保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此外,浙江还将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在县域试点基础上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服务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交流活动和评价工作,推动企业“有样学样”、加快转型。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梯度培育、政策集成、评育用结合和服务精准化策略,助力其在产业链中发挥关键作用。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浙江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