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关注登录
登录注册后,您的订单将在个人中心里生成,请前往查看。同时,您将收到展会最新的动态。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析当前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并研究2023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会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主持。
从整体情况看,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3.7%、106.5%和239.3%。在186家保险公司中,有55家公司被评为A类,104家为B类,15家为C类,另有12家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强化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是自2020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同期,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达4.32%,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