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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宣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取消医院回款权的工作,这是继2019年开始试点医保基金与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结算后的又一重大医改措施。这一政策旨在深化医疗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三者协同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医药流通成本,并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题。
所谓取消医院回款权,指的是公立医院不再负责与医药企业的货款结算工作,而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代替完成支付过程。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数据上传、票据审核、对账复核和货款拨付四个主要环节。这项措施适用于所有公立医院及其采购的国家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和挂网采购产品,确保了货款能直接从医保基金流向医药企业,并相应地从医院下月的医保结算费用中扣除。
这项改革将带来多方面的变化:首先,对于公立医院而言,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需要更加注重内部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其次,医药企业将受益于更快速的资金周转,减少了因公立医院拖延付款带来的财务压力,有助于增强研发投入和市场竞争力;再次,医保经办机构的角色变得更加重要,需承担更多的结算责任,同时要求其提升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最后,患者也将从中获益,能够在一个更为公平透明的环境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和产品。
总体来看,取消医院回款权是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改革措施,不仅重塑了公立医院的运营模式,调整了医药企业的经营策略,同时也提升了医保经办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整个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