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关注登录
登录注册后,您的订单将在个人中心里生成,请前往查看。同时,您将收到展会最新的动态。
近日,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方案》,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该方案从市场流通、道路通行、规范使用和淘汰回收四个方面提出全链条监管措施,计划到2023年底建立起职责明确、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基本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并从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等环节推出12项具体举措,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
针对目前宁夏尚无整车生产企业的情况,《方案》重点聚焦电池配件生产及销售环节,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电池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非法改装行为。同时强化对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严查销售来源不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对快递、外卖及互联网租赁企业加强管理,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道路通行方面,已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系统并实施免费上牌,截至目前全区已登记13万辆电动车。下一步将推行带牌销售机制,年底前为合规车辆发放正式号牌,对符合安全标准的超标车发放临时号牌,并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无牌上路、闯红灯、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在使用环节管理方面,《方案》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推动新建和改建小区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充电设施,鼓励利用闲置空间增设充电桩,满足群众需求。同时依法查处在楼道、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减少火灾隐患。对于淘汰回收问题,《方案》借鉴外省经验,设置过渡期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稳妥管理,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加快淘汰进度,过渡期后仍上路行驶的行为将依法处理。此外,还将出台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细则,推进蓄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与环保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