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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6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第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牡丹江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共23条内容,未设章节,体现了“小切口”“有特色”的地方立法思路,旨在加强废弃食用菌菌包管理,推动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促进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条例(草案)》明确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联动机制,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在废弃菌包治理中的责任分工。要求县级政府根据本地食用菌生产布局,科学划定临时集中贮存场,规范暂无法处理的废弃菌包管理,并明确了设置条件及禁止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为推动资源高效利用,《条例(草案)》鼓励对去除外包装的废弃菌包进行有机肥、生物质燃料、基料、饲料等多元化利用,同时建立食用菌菌包全过程台账管理制度。对于擅自倾倒、堆放、焚烧等违法行为设定明确法律责任,并授权乡镇政府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提升执法效率和可操作性。
此次立法立足牡丹江食用菌产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是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推进该项目,彰显了牡丹江以法治手段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