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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年度分配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旨在优化配额使用效率,保障进口企业合理需求。公告明确指出,持有小麦、玉米、大米、棉花或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如当年未全部签订进口合同,或虽已签约但预计无法在年底前完成出运,需于9月15日前将未使用的配额交还至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商务主管部门系统平台。国家相关部门将对交还的配额组织再分配,并对未及时交还且年底未能充分使用的用户,在下一年度配额分配中予以扣减。
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已获得2023年度相关商品进口配额并在8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毕的企业;二是符合相关品种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初次分配时未获得配额的新用户。这些企业可在9月1日至15日期间提交再分配申请。其中,粮食和棉花配额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并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于9月18日前统一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商务部;食糖配额则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并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将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进行再分配,并确保在9月30日前将再分配结果落实到最终用户。此次再分配过程中涉及的有效期限、使用范围等具体事项,仍依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细则执行。此举有助于提高配额使用效率,缓解部分企业因初期未能获得配额而面临的进口压力。
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到位,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及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则由商务部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公告还附有各类商品的再分配申请表,供相关企业下载填写。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产品进口管理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外贸企业稳定经营与供应链畅通。